营口分公司6、7号炉脱硫DCS系统程序恢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10月25日 10:57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营口分公司6、7号炉脱硫DCS系统程序恢复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10:57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6.6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1106630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楠0431-846343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丹0431-81106630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谈判公告(1).docx |
项目概况
营口分公司6、7号炉脱硫DCS系统程序恢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1-1001
项目名称:营口分公司6、7号炉脱硫DCS系统程序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6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合同履
行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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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营口分公司6、7号炉脱硫DCS系统程序恢复项目
| 1
| 营口分公司6、7号炉脱硫DCS系统损坏,需恢复控制程序,满足现场控制器点位对应,实现脱硫控制系统正常运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天内完成
| 16.65
| 16.65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方式:代理机构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及谈判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谈判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2.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整 。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3.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整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邀请同时在《》、《》、《{本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楠0431-84634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于丹0431-8110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丹
电 话: 0431-8110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