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 付款方式:(1)设计费:中标后14天内付至合同设计费的10%,所有图纸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设计费的6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监理方对审图过程中提出的所有意见全部落实后一次性付清。(2)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进场施工后预付施工暂定合同价的10%,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建安工程费合同总价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建安工程费审计价的70%;两年后除留3%质保金外付清余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建筑(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类似工程是指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B)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类似工程是指2017年1月1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后由设计负责人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设计合同、审查机构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专家评审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委托设计人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2017 年1 月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1年 8 月- 2021 年 10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0月 25日8 时 30分至 2021年 10月 29日17 时 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月 24日9 时 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兴黄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黄桥镇永丰南路31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黄鹏程
电 话:13655261799
代理机构: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我文昌东路6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扬
电 话:1395117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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