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电力安装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东省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经络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经络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0-25
详细内容:
广东省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经络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经络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参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面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J-202115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经络检测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6.4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经络检测仪采购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交易平台和采购代理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投标人按要求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7、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

备注: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6条规定,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该条的备注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第6条规定的备注说明:

(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类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3)在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第6条时,审查者应访问“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访问“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时,应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审查者应及时截屏存档;访问“”(http://www.ccgp.gov.cn)时,审查者应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应及时截屏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

3、如果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报名的项目公告。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详见附表)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zjianjia@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再进行网上确认报名即为报名成功。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及操作流程,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查看投标人操作指南。

(3)不到现场的投标人,开标时,自行查看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查看投标人操作指南,因自身操作错误导致错过开标者,后果自负。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官网(详细地址: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10时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十一、投标人网上签到时间:2021年11月11日9时30分至2021年11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11月11日10时00分至2021年11月11日10时30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三、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10时00分

十四、开标评标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十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止。

十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小姐、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89359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岭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采购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0752-2883908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0号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交通招标网机电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电力安装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