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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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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第二医院信息中心机房运维及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第二医院信息中心机房运维及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FWGK3173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信息中心机房运维及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
简要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对我院机房进行日常巡检维护,保障软件及硬件的维保并提供报告,要求提供工程师驻场服务,保障机房运转,做好安全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
服务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指定地点(长春市翔运街1239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3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查阅和获取招标文件。
3.4售价:人民币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凭证或票据应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提交,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6.2本项目公示媒介:、{本网站、和本网站。
6.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许佳、王丽艳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
7.2采购人: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1239号
联系人:纪淑红
联系方式:13500819022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佳、王丽艳
电话: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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