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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师范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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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廊坊师范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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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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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师范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师范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及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YYLF2021-1-285
采购人名称:廊坊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璇1803262557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与南二环交叉口南行500米路东栗园综合商务楼5楼5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同领13833670008
采购内容: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
预算金额:25万元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提供3年免费服务。
单一供应商:河北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号:91130102MA0D7BM15T
唯一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9号勒泰中心A座写字楼1405室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系统与学校原使用河北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学习通”移动端教学工具无缝对接,可实现一键同步泛雅网络教学平台上的学生和教师信息到该系统。学生和教师可通过泛雅个人空间或学习通中的评价功能进行各种评价活动,使用简便快捷,无需下载登录其他app。管理员可在后台查看评价详情和导出评教数据,完全满足学校日常教学评价管理工作,避免了因多系统多终端造成的账号管理和教学评价管理工作的复杂性。
鉴于以上情况,为满足本项目需求,保证使用的便捷性、数据的统一和连续性,拟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投标人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必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但可不足3个月);审计内容为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4、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5、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必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但可不足3个月);6、审计内容为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9日9:00-11:00,14:00-16:00(公休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分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15:30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4日15:30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赵同领
项目联系方式:13833670008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网站、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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