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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初级无人机拆装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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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初级无人机拆装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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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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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初级无人机拆装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111012(代理机构招标编号:0613-217022195106)
项目名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初级无人机拆装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初级无人机拆装实训室建设采购,根据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建设初级无人机拆装实训室1个。建成后可提供20个实训工位,每个工位配备相应的无人机拆装、维修套装工具设备及相应的教学用无人机,能满足《无人机组装调试与维护》、《无人机部件识别及拆装》、《无人机操控实训》等课程的教学要求。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六章。
交付地点: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浦东校区)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 在近三年(扣除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4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3号楼3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请潜在投标人携带:(1)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标人未带齐上述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
招标文件。
2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现场填写《购标书登记表》。
3现场现金缴纳标书款。
4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注: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
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
联系方式:王晋誉 021-34693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系方式:朱天昊、周敏 021-32557710 32557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晋誉
电话:021-3469336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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