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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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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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河道堤防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1-10-22 至 2021-10-29 |
撰写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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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堤防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道堤防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370
项目名称:河道堤防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32,719.50
最高限价(元):632,719.5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1年沈北新区堤防养护工程 2.建设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二、编制范围 1.本工程严格按图纸设计标准编制。 三、编制依据 1.辽宁昊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辽宁省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办法。 四、编制说明: (一)砂石路养护工程量为暂估量,结算时按实调整。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西侧楼三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西侧楼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 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沈北新区中央路22号
联系方式:
024-81202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91961/23381114
邮箱地址:
lngcxmzb@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传琪
电 话:
024-23391961/233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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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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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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