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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福州市第二医院四害消杀服务、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清理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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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福州市第二医院四害消杀服务、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清理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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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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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四害消杀服务、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清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2021-194-1
项目名称:四害消杀服务、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清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年限
最高限价
单价
(万元/年)
最高限价
总价
(万元/3年)
投标
保证金
(万元)
1
1-1
四害消杀服务项目
详见
招标文件
第三章
3年
4
12
0.12
2
2-1
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清理服务项目
3年
7
21
0.2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方式:供应商直接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照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并打电话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
(3)单位负责人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只须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
A、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B、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C、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根据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缓交税款的规定,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纳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系因疫情原因可以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导致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函。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注: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①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鼓楼支行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三、电子邮箱:fjrwzb@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二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22169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联系方式:郑婷婷、蔡淑琦0591-8754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婷婷、蔡淑琦
电话:0591-8754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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