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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容城县2022年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10.容城县2022年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10-21
详细内容:



容城县 2022 年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 2022 年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容城县改革发展局文件(容改发投资字【2021】83号、容改发投资字【2021】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雨污分流改造提升位于容城县城区 、市政道路提升改造位于容城县城三条市政道路:金容大街(金台路至豪丹路段)、板正大街(金台路至豪丹路段)、金台路(XN12至板正大街路段)

2、建设规模及内容: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共包含7条道路的雨污分流改造,管线总长度12.267㎞,污水管线总规模约5.755㎞;雨水管线总规模约6.512㎞、 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包括:金容大街(金台路至豪丹路段)、板正大街(金台路至豪丹路段)、金台路(XN12至板正大街路段)等3条道路,总长度3.20公里

3、项目投资估算:437.528万元

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含勘探、测量、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大于400万元的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 2、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8)(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提供设计服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担任。(5)联合体各方应当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1 09:30至2021-10-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容城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24楼南侧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候占龙



联系人: 李彤彤

电话:

0312-5618908



电话: 1773609703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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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yuanda202110@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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