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晋城科大项目
钢管、盘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110137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丹河新城教育园区晋城科大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钢管、盘扣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属于企业自主招标行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晋城市丹河新城金村新区起步区教育园区科技大学共享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丹河新城金村新区起步区。为太原科技大学用地范围内的核心建筑组团。组团用地东至金村大道,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碧水街,南至青山街。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92894.26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 18158.74 平方米。本子项包含图书馆、行政办公楼和国际交流中心。承担整个园区内部共享的图书阅览、行政办公及会议交流功能。每幢单体分别设置一层地下室,图书馆和行政办公地下车库部分设置人防工程。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算数量,具体规格和数量以实际使用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工艺、装备必须附和国家钢管、盘扣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2019年、2020年或者近5年已供应甲方认可的相关文件。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2020)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方可完成报名响应,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响应报名操作流程: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勾选“开标自动解锁”->点击“提交”->点击“响应”。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户名: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14001835208050011842
开户银行:建行太原河西支行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购买晋城科大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并将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客商信息(客商信息为‘客商银行账号’及‘客商基本信息’表,于鲁班网招标公告页面中的附件,请及时下载填报)四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838463143@qq.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4.3意向投标人应自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5日时间段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10时4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5日10时40分,递交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金村镇金村大道中铁三局晋城科大项目部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须在距离开标2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户名: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14001835208050011842
开户银行:建行太原河西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晋城科大项目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5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勾选开标自动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crecgec.com)及{本网站(http://www.{wz_no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东街南巷41号
联 系 人:王志岗
电 话:15235171012
电子邮件:2471819600@qq.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包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钢管及附件
| 包件2
| 米
| 251890
| 0
| 1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金村大道中铁三局晋城科大项目
| 2021年11月-2022年8月
|
2
| 扣件
| 个
| 125945
| 0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金村大道中铁三局晋城科大项目
| 2021年11月-2022年8月
|
3
| 盘扣及附件
| 吨
| 3469
| 0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金村大道中铁三局晋城科大项目
| 2021年11月-2022年8月
|
|
|
|
| 381304
|
|
|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包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到货地点
| 起止时间
|
1
| 钢管及附件
| 包件1
| 米
| 118650
| 0
| 1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金村大道中铁三局晋城科大项目
| 2021年11月-2022年8月
|
2
| 扣件
| 个
| 59325
| 0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金村大道中铁三局晋城科大项目
| 2021年11月-2022年8月
|
3
| 盘扣及附件
| 吨
| 2030
| 0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金村大道中铁三局晋城科大项目
| 2021年11月-2022年8月
|
|
|
|
| 180005
|
|
|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包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钢管及附件
| 包件3
| 米
| 284458
| 0
| 1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金村大道中铁三局晋城科大项目
| 2021年11月-2022年8月
|
2
| 扣件
| 个
| 142229
| 0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金村大道中铁三局晋城科大项目
| 2021年11月-2022年8月
|
3
| 盘扣及附件
| 吨
| 3016
| 0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金村大道中铁三局晋城科大项目
| 2021年11月-2022年8月
|
|
|
|
| 429703
|
|
|
|
|
注:以上为暂定数量,具体使用数量以施工图纸为准。如遇季节性停工(如冬季、春节),则供应方给予2个月的免租期,此期间租赁费不予计算。具体时间以工地停工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