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
卫生健康电视宣传服务项目
拟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卫生健康电视宣传服务
拟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800000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作为福建唯一省级电视新闻媒体,共办有10个电视频道、6个广播频率,是福建省内唯一一家可满足全省范围内收视全覆盖的电视媒体,且拥有东南卫视和海峡卫视两家卫视平台,传播范围覆盖海内外。在新媒体传播方面,集团拥有省内最大、最权威的移动端视频制播平台海博TV,具备不间断优质视音频内容输出的媒体分发矩阵。省广播影视集团与央视有畅通的沟通与节目通联渠道,与央视频、今日头条、腾讯、爱奇艺等头部网站有着成熟的商业战略合作关系。综合考虑,在受众范围方面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具备独家优势。
2.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的制作团队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准其他供应商很难达到同等的水平,拥有大量的影像素材资料积累,具备绝对独家优势,其他制作机构无法与之比拟。集团所属融媒体资讯中心创办的《新闻启示录》栏目作品多次获得中国新闻奖和福建新闻奖、艺术奖等各类专业奖项,拥有一批熟悉福建省情、了解福建发展脉络的资深记者编导。
3.省卫健委与省广播影视集团等主流媒体合作多年,依托集团媒体资讯中心《新闻启示录》《福建新闻联播》《福建卫视新闻》等重点电视新闻栏目和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海博TV”APP、“直播福建”号等传播平台形成的融媒体矩阵开展卫生健康工作宣传,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综上考虑,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是福建省唯一能承担此次宣传任务的单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点规定的情形,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19日
至
2021年10月26日
(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
四、
其他
补充事宜:
1.我单位于2021年10月19日抽取专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论证(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陈扬
| 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 高工
|
杨建明
| 福建师范大学
| 教授
|
黄秀娟
| 福建农林大学
| 教授
|
2.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
联系电话:0591-87801807
2.财政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肖益祥
联系地址:
福州市中山路
5号
联系电话:
0591-87097420
3.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蔡华凯
联系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
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电话:
0591-8780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