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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人民政府五峰乡肖家河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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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人民政府五峰乡肖家河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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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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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人民政府五峰乡肖家河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0-19 20:50|发布单位:湖北中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02|项目监管地:郧阳区|
【项目概况】
五峰乡肖家河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中路锦绣翰林对面友德公馆6幢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郧采计备[2021]XM0813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郧采计备[2021]XM0813号
3、项目名称:五峰乡肖家河村环境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1.448132(万元)
6、最高限价:101.448132(万元)
7、采购需求:
根据全部工程量完成施工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承诺书);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须具备有效的身份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缴纳最近3个月以内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社保人员名单和完税发票)及身份证明,并且未在其它项目中任职。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的名字划线做标记; (4)、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类似已完工的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5)、 投标人提供2020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完税凭证; (6)、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书; (7)、 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如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8)、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中路锦绣翰林对面友德公馆6幢603室
3、方式: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被委托人(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项目班子成员社保卡原件,企业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第二条申请人资格条件所列内容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0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北京中路锦绣翰林对面友德公馆6幢6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中路锦绣翰林对面友德公馆6幢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人民政府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
联系方式:0719-7720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中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路锦绣翰林对面友德公馆6幢603室)
联系方式:1366909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粉
电话:1366909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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