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国省干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7975001B01,
【元氏县国省干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国省干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审字〔202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元氏县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建设地点:元氏县:高速引线、装院路、井元路、东环道、107 国道;
2.2 建设规模:1、高速引线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高速引线与卧牛公园交叉口处,重点位于高速引线和元氏高速出口相交交叉口处,长度约4.6k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在现状高速引线两侧的绿化带外新建2.5m宽非机动车道,改造3个公园等。2、装院路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鹿泉和元氏县界处,终点位于井元路交叉口处,全长约5.7km,对既有道路两侧进行改造,增设花池和2.5m非机动车道以及排水设施。3、井元路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井元路民利加油站,终点位于前仙乡处,全长约20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沿线村庄等部分过村路段路侧空地处设置花池,拆除沿线道路两侧现状围墙,更换为A级波形护栏。同时本次更换为护栏后需对两侧边坡做防护处理等。4、东环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S033与井元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元氏县北立交桥东侧,全长约3.5km。建设内容为对现状道路两侧杂草、残垣断壁等垃圾进行清理,路边新建花池,并在外侧建设2.5m非机动车道及2m人行道,同时在道路两侧增设雨水管道等。5、107国道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107国道栾城区与元氏县交界处,终点位于元氏县与高邑县交界处,全长约23.8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道路两侧和铁路间边沟杂草、残垣断壁等垃圾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划的停车场进行取缔,在107国道东侧设置花池,107国道西侧与铁路中间深沟适当垫土,沿线道口处进行修整规划,沿线铁路界桩进行改移及对原有破旧公交站候车亭拆除并新建,对107国道沿线,大陈庄、当铺庄、宋曹镇、庄窼里、东富村建设公园(利用公路绿地范围,不新增占地)等。
2.3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结束之日止;
2.4 招标范围:上述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5 标段划分:5个标段
一标段:高速引线道路环境整治;二标段:装院路道路环境整治;三标段:井元路道路环境整治;四标段:东环道路环境整治;五标段:107国道道路环境整治。
2.2招标范围:上述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1.4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应由前述网站下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3.1.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导致报名不成功或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其后果自负,三个平台均需报名,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自今年9月1日,到明年7月底,重点排查招投标领域六个方面问题: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四是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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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0 00:00至2021-10-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元氏县公路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元氏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青园街357号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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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少彬
| 联系人: | 张超 |
| 电话: |
0311-84623198
| 电话: | 18032104727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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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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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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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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