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农业农村局非洲猪瘟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吉安县农业农村局非洲猪瘟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天吉县政采【2021】020号-1
项目名称:吉安县农业农村局非洲猪瘟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0 元
最高限价:1980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吉购2021F000502529 | 吉安县农业农村局非洲猪瘟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 1 | 批 | 198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所有的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展示)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保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供应商为法人代表参加开标,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即可)。(现场展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营兽药或生产兽药的相关资格,提供有效期内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00:00 至 2021年10月28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1月0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吉安县二七路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五、开启:
2021年11月0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吉安县二七路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CA及签章办理流程”。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因评标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主锁到开标现场报价。
3、本项目电子评标中,二次报价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本轮报价,以前一轮报价作为评审价格。
4、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进场人员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须出具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方可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当前,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加剧蔓延,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中高风险地区不得来参加此次采购项目。如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当地(省市县)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通知造成的不良影响,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县农业农村局本级1
地址:吉安县人社大楼11楼(二七路)
联系方式:0796-8442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县望族名家小区14栋2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15712073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15712073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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