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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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707_558461405263872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 其他
惠州华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HX21YL0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52-25258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莲花西路1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先生 0752-81615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惠州华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0752-2525820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1号小区演达大道30号恒和金谷商业中心3层0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ZHX21YL0031
(二)项目名称:惠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5940000.00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
(人民币 万元)
交货期
所属行业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3套
73.00
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部署,并交付给采购人使用。
制造业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3套
48.00
制造业
快速核酸检测设备
7套
33.00
制造业
(二)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 、《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惠财采购〔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紧急采购,采购全自动核酸提取仪3套、实时荧光定量PCR仪3套、快速核酸检测设备7套。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申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四)成功购买本比选文件的申请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所投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如投标人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四、获取比选文件
(一)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754223125@qq.com进行购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缴纳标书款即为报名成功。
(2)现场获取: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至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1号小区演达大道30号恒和金谷商业中心3层01号进行购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缴纳标书款即为报名成功。
1)《领购文件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比选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比选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五、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9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附件下载:挂网资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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