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7-01,公告主要内容为:宣城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一包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宣城-宁国,所属行业分类:设备,中标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NGS-CG-CS-2021015A,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1015A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中标(成交)金额:454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英武、周红林、叶书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2、金额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港口镇、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古井贡酒门面二楼),联系电话:17756349583、1801084762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国市港口镇
联系方式:刘先生, 17756349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古井贡酒门面二楼)
联系方式:付女士, 18010847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付女士
电 话:17756349583、18010847625
十、附件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glTA9QBrmUIS8-IY1OB-w
提取码:7zr7
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