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城生态水系示范(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及补遗通知
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科学城生态水系示范(一期)工程勘察设计”质疑答复如下:
质疑一: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4.3亿元,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为总投资不低于2.5亿元或单个合同长度不小于5公里,但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对企业业绩加分又为投资额10亿元以上,前后设置投资额相差过大,存在故意设置高条件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资格要求是为了让更多潜在投标人能参与投标竞争,商务评分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因素及投标人优势选择更多优秀潜在投标人承接本项目,两者侧重点不一致,均为了让更多优秀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不存在故意设置高条件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质疑二:本次招标项目共涉及勘察、测量、检测、设计四部分内容,但商务部分业绩加分中仅设置了勘察和设计部分业绩加分,应曾设检测部分业绩加分。
答:因检测部分为专项工作内容且在本项目比重较小,为让更多潜在投标人能参与投标竞争,故只设置勘察设计主专业部分内容。
质疑三:商务部分项目团队配置加分项中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本次招标项目和该资格并不相关,存在故意设置高条件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因本项目含截污、水环境整治、水体修复、河道整治等,所以对水环境整治内容综合要求较高,且前期规划正在编制中,故需要前期咨询论证,所以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合理,不存在故意设置高条件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本条款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四:商务部分项目团队配置加分项中电气专业负责人要求既要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又要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才可满分,且发输变电与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不相关,存在故意设置高条件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由于本项目建设区域存在高压电网,与本项目存在多处交叉影响,故需要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确保项目安全进行,所以人员设定条件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不存在设置高条件的情况。本条款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五:商务部分项目团队配置加分项中勘察设计大师应明确专业,而且该专业应与本项目招标内容涉及的专业相关,如给排水工程、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建议拟配备项目团队中具备1名省部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资格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答:全国勘察大师已评选多届,大师人数较多,省部级勘察设计大师更多,大师是国家住建部和地方政府根据相关要求评选出来的各专业领域的最优秀的行业专家,是行业领域的荣誉及能力代表。本项目属于高新区内重点工程,项目情况复杂,对项目的整体设计水平要求高。综合各方面因素选择更优秀的潜在投标人来服务好本项目;此项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六:本次招标项目属于水环境类综合治理项目,商务部分获奖情况加分项中指定必须为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类奖项。众所周知,道、桥、隧均属于市政类市政工程类,但是与本项目相关性不大。同时,获奖情况不能仅局限于某个协会的奖项,应该将国家级协会评选的水环境类似项目奖项都认定为满足要求。同时国家级奖项中也有一些奖项等同于国家级一等奖或高于国家级一等奖的也应纳入符合获奖条件的范畴,比如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金质奖,建议修改为“2016年1月1日至今水环境治理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得0.5分”。
答:国家级协会评选的水环境类似项目奖项满足要求。
质疑七:技术部分建议业主提供相关规划资料,与招标文件一并挂网上传。
答:本项目规划正在编制中,暂不能提供。
质疑八: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而不是仅仅要求市政工程专业,市政工程专业包含的道路、桥梁、隧道等专业不能胜任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岗位,原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同时,给排水专业人员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相对应,环境工程专业人员与注册环保工程师相对应,因此建议将本条改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得0.5分,或者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0.5分。”
答: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可以为市政专业,可以为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本项目不仅包含截图干管等给排水且包含环境工程整治,为提升项目质量及选择更优秀的投标人,此项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九:商务部分企业资信加分项中,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得1分,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得1分,加分条件设置过高,与本项目的工程规模不匹配,重庆本地没有一家完全满足条件,存在为某外地企业量身定做的嫌疑。
答: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因为本项目涵盖专业内容及专项内容较多,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与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更专业更高要求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所以对专业要求比较高,此项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商务部分企业业绩加分中要求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工作内容包含(清淤及处置工程、污泥处理厂工程、水系循环及补水工程、流域水系连通工程、水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作内容包含(河道治理、河道景观、排涝泵站、截污管道、蓄水闸坝、调蓄池等业绩),包含的工作内容很多与本项目招标内容无关。建议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工作内容只需满足其中任意三项即可得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一:本次招标范围含有水质、污泥和管道检测,为何业绩设置中仅有勘察和设计业绩,应补充检测相关业绩。
答:详见质疑二回复。
质疑十二:本项目为水环境类综合项目,设计内容大多为排水工程(污水管网等)、水利工程(水库等)内容,项目负责人限定环境工程专业不合理,给排水或者水利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也能胜任项目负责人岗位,建议将项目负责人专业调整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或水利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答:详见质疑八。
质疑十三:商务部分要求项目负责人同时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可加0.5分,其中注册环评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与本项目招标内容不存在相关性。招标人在设置项目负责人加分条件时可谓是绞尽脑汁,存在特定设置的嫌疑。
答:详见质疑三回复。
质疑十四:商务部分电气专业负责人已经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为何还要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众所周知,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主要应用于大型电厂和输变电工程中,招标人如此设置有为某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
答:详见质疑四回复。
质疑十五:本次招标内容不包含污水处理相关设计,而获奖情况加分项却设置有水处理工程(或污水处理厂)项目获奖加分,与本次招标内容不匹配,有特定设置的嫌疑,应该取消该条加分项。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
质疑十六:本次招标范围为水环境相关,设置勘察设计大师的目的是通过其渊博的学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本工程提供技术支撑,而不是用无关紧要的专业大师来撑门面。因此勘察设计大师的设置应限定专业为给排水或者水利类。同时为保证勘察质量,应增加一名地质或勘察类大师。本条建议改为“拟配备项目团队中具备1名省部级及以上给排水或者水利专业勘察设计大师资格得0.5分,具备2名省部级及以上给排水或者水利专业勘察设计大师资格得1分,具备1名省部级及以上地质或勘察类大师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
答:详见质疑五回复。
质疑十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范围较广,技术部分工程方案评分中要求提供平纵图,已超出投标阶段出图标准。
答:投标人自行按要求编制提供。
质疑十八:测绘甲级资质长什么样子,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证书,都是写的测绘甲级,专业范围: 甲级 工程测量。应该满足项目要求吧。
答:满足。
质疑十九: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要求该空的地方都没有空出来,请贵单位仔细核对格式要求
答: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补遗。
质疑二十:放眼整个招标文件,能满足该项目所有条件的单位,是只有华北市政了。人员要求、技术标要求如此苛刻
答:本项目条件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竞争。
质疑二十一:加分项的业绩要求子项要求过于苛刻,有很强的倾向性,为了保证招标的合规性,建议加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保持一致,建议改为“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河道、流域或河道消落区的生态环境治理或综合治理或黑臭水体治理的工程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每有1个得0.5,此项最高得1.5分。”
答:详见质疑一回复内容。
质疑二十二:请问岩土工程勘察类具体包含哪些专业?请明示
答:岩土工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岩土工程勘察均属于岩土工程勘察类专业。
质疑二十三: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公管〔2019)22号)文件内容:第二条整治范围和内容中要求中关于:(二)整治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清理、排查、纠正在招投标法规政策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实践操作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重点针对以下问题。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本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中:测绘资质的要求、项目业绩的设定、项目负责人及电气专业负责人设制提出质疑,这样设置条件明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有违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违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请业主和各主管部门认真审视招标文件,降低资格审查及商务业绩要求,让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答:招标条件设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 相关要求与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相对应,欢迎广大优秀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质疑二十四:据了解,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做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已有完整的设计方案,本次招标完全是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设置的评分条款。
答:本项目全国范围内能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质和商务得分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超过百家,不存在量身定做的情况。
质疑二十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付款方式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八条、支付方式”合同条款要求:
(1)勘察费、测量费、相关专项工作费: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料并经发包人认可后,20日内支付70%,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至100%,竣工验收是属于工程施工后,与设计无关;建议调整为施工图交付后支付至100%。
(2)设计费竣工验收合格或工程交付使用后 20 日内支付设计费的95%,工程结算审定后支付100%,此项付款比例不合理。竣工验收是做完施工内容之后做的工作与设计无关,设计费支付比例不合理,建议调整为施工图交付后支付至95%,工程结算审定后20日内支付设计费的100%。。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二十六: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审要求专业负责人:具备给排水、电气、造价、环保、结构、景观专业负责人各一名,需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除了造价要求注册造价之外其余专业没有要求注册证书;但是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里面要求提供注册证;此处到底需不需要提供注册证,请贵单位明确。
答:只限于此处:只要求造价专业提供注册证,其他人员不作提供注册证的要求。
质疑二十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付款方式中(1)勘察费、测量费、相关专项工作费: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料并经发包人认可后,20日内支付70%,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至100%,此项付款比例不合理;建议调整为施工图交付后支付至100%。
(2)设计费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支付设计费的95%,工程结算审定后支付100%,此项付款比例不合理。因为竣工验收周期长,设计收费不合理,建议调整为施工图交付后支付95%,工程结算审定后20日内支付设计费的100%。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二十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付款方式中(1)勘察费、测量费、相关专项工作费: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料并经发包人认可后,20日内支付70%,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至100%,此项付款比例不合理;建议调整为施工图交付后支付至100%。
(2)设计费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支付设计费的95%,工程结算审定后支付100%,此项付款比例不合理。因为竣工验收周期长,设计收费不合理,建议调整为施工图交付后支付95%,工程结算审定后20日内支付设计费的100%。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二十九:招标文件中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勘察专业负责人的专业要求为: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请问我单位人员的职称证上专业为岩土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岩土工程勘察类之要求?
答:满足。
质疑三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专业负责人要求,除了造价专业负责人要求注册造价以外,其他专业负责人没有明确要求注册证,此处的其他专业负责人不提供注册证是否满足资审要求的(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专业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要求。
答:满足。
质疑三十一:招标文件中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勘察专业负责人的专业要求为: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请问勘察类具体指的是那些?我单位人员的职称证上为岩土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岩土工程勘察类?
答:满足。
质疑三十二:请提供前期规划方案成果,确保本项目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否则无法做竞标方案,具备相当实力的潜在竞标人会被硬生生淘汰掉,打击了潜在竞标人的积极性,降低了业主和政府的信誉。
答:详见质疑七回复。
质疑三十三:为了本项目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请不要设置与本项目不符的条件。本项目为流域生态环境整治类项目,企业业绩加分项中,对业绩子项的要求过于局限,过于片面,针对性太强,有失公允,建议放宽条件,只要有水环境治理工程业绩即可。本项目为流域生态环境整治类项目,在人员加分项中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配电)有加分,这明显是为重庆某综甲设计院量身打造的,建议取消;项目负责人为什么只有环境工程专业的正高级工程资格,难道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不行吗,还要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这样的条件?如此限制条件指向性太强,有失公允,建议该条改为“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给水排水)资格得0.5分。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一个水环境治理类项目,为什么要配备省部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作为加分项,这样的门槛条件太高,让很多具备实力的勘察设计单位失去了竞争力,建议取消,同时取消勘察设计行业奖得分,让更多有实力的勘察设计单位入围竞争,为业主选出真正有实力的勘察设计单位,避免后期施工运维可能出现的风险。
答:招标条件设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相关要求与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相对应,欢迎广大优秀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质疑三十四:本工程工程规模不是特大规模工程,测绘资质为什么会要求“工程测绘甲级资质”,是否应降低资质要要求为“工程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以匹配工程规模?
答:本项目涉及测绘内容比较多,专业专项内容涉及面较广,特设定工程测绘甲级资质,此项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三十五:本工程为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类市政工程,为什么本次招标资格和商务业绩要求的子项业绩要求如此苛刻,甚至偏向于水利类业绩,这种要求子项针对性太明显,能全部满足要求并得到满分的只有几家水电院,此条有针对某家单位的某个特定业绩而设,应将业绩要求放宽为水环境治理工程即可。
答:招标条件设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相关要求与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相对应,欢迎广大优秀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质疑三十六:在商务加分人员要求中,需有3名省部级勘察设计大师才能得到2分,全国的设计院中有几家满足此条要求,省级部门有资格评发勘察设计大师极少,请监督部门调查一下:此条也是否为水电院的某一家量身打造。为体现业主对各潜在投标人的公平,需取消勘察设计大师要求,否则,将会向监督及上级部门告发此要求的不合理性。
答:详见质疑五回复内容。
质疑三十七:因本项目主体更偏向于市政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做以下几条调整:1、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应该修改为:环境工程专业或市政给排水正高级工程师;2、需同时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及注册咨询师,注册环评工程师主要是针对环境评价,注册咨询师主要针对项目可研阶段内容,这两条的意义在哪里,仅仅是为了在人员上又甩别家几分而设,需取消这两条注册资格的要求?
答:详见质疑三回复内容。
质疑三十八:电气专业负责人已经要求注册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为何还需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资格是水利院、电力院才独有的注册人员,本项目只涉及用电,不需输电,请问此条又是何指,应取消电气专业负责人注册(发输变电)资格要求。
答:详见质疑四回复内容。
质疑三十九:商务业绩中获奖项目的颁发单位是否都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请明确?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四十:本工程工程规模不是特大规模工程,测绘资质为什么会要求“工程测绘甲级资质”,是否应降低资质要要求为“工程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以匹配工程规模?
答:详见质疑三十四回复内容。
质疑四十一:本工程为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类市政工程,为什么本次招标资格和商务业绩要求的子项业绩要求如此苛刻,甚至偏向于水利类业绩,这种要求子项针对性太明显,能全部满足要求并得到满分的只有几家水电院,此条有针对某家单位的某个特定业绩而设,应将业绩要求放宽为水环境治理工程即可。
答:招标条件设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相关要求与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相对应,欢迎广大优秀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质疑四十二:在商务加分人员要求中,需有3名省部级勘察设计大师才能得到2分,全国的设计院中有几家满足此条要求,省级部门有资格评发勘察设计大师极少,请监督部门调查一下:此条也是否为水电院的某一家量身打造。为体现业主对各潜在投标人的公平,需取消勘察设计大师要求,否则,将会向监督及上级部门告发此要求的不合理性。
答:详见质疑五。
质疑四十三:因本项目主体更偏向于市政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做以下几条调整:1、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应该修改为:环境工程专业或市政给排水正高级工程师;2、需同时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及注册咨询师,注册环评工程师主要是针对环境评价,注册咨询师主要针对项目可研阶段内容,这两条的意义在哪里,仅仅是为了在人员上又甩别家几分而设,需取消这两条注册资格的要求?
答:详见质疑三回复内容。
质疑四十四:电气专业负责人已经要求注册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为何还需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资格是水利院、电力院才独有的注册人员,本项目只涉及用电,不需输电,请问此条又是何指,应取消电气专业负责人注册(发输变电)资格要求。
答:详见质疑四回复内容。
质疑四十五:商务业绩中获奖项目的颁发单位是否都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请明确?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四十六:商务部分企业业绩要求,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实质上是包含了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内容,要求取消单独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四十七:请提供该项目可研报告、图纸、规划等相关基础资料
答:本工程项目工可报告尚未编制,暂无法提供。
质疑四十八:小黑:项目负责人满足正高注册给排水或者环评+注册咨询任一资格,均得1分。
答:详见质疑三回复内容。
质疑四十九: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正高+注册给排水或者正高+环保,均能得0.5分。
答:详见质疑八回复内容。
质疑五十:取消电气专业负责人发输变电资质的要求,与本项目工程内容关系不大,有明显指向性
答:详见质疑四回复内容。
质疑五十一:业绩要求的子项针对性太明显,应放宽为水环境治理工程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五十二:取消大师。
答:详见质疑五回复内容。
质疑五十三:取消环评工程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五十四:取消注册(发输变电)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五十五:取消勘察设计行业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五十六:测绘改为乙级。
答:详见三十四回复内容。
质疑五十七:获奖情况中: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水处理工程(或污水处理厂)项目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此项目为水体综合整治类项目,应设置水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获奖得分才合理,建议修改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五十八:获奖情况要求①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类项目“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奖项的,得0.5分;
②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水处理工程(或污水处理厂)项目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若获奖证书无法体现时间的,可用获奖公示文件证明,项目规模及特征可通过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相关批复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等任何一项予以证明。(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获奖证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疑问:本项目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项目,为什么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获奖可以得分?两种项目差异很大,设置条件不合理。建议此项修改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五十九: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项目团队配置(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0.2分,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得0.3分;本项最高得0.5分。
请问给排水专业负责人为什么要求市政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难道完全和专业对应一致的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都不满足要求?如果一定按市政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设置,说明业主的意向单位人员中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的那个人,对应的正高级职称不是给排水专业而是市政工程专业。
答:详见质疑八回复内容。
质疑六十:本项目完全不做环评方面的工作,为什么项目负责人还要求了注册环评工程师得分?这明显就是按照业主的意向投标人拥有的人员资格情况在设置得分条件,对其他潜在投标人进行的卡脖子行为,完全有失公平公正。请监督部门严格审核这些不合理条件,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竞标的机会。
答:详见质疑三回复内容。
质疑六十一: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0.5分。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招标人以往类似项目的招标文件,如“梁滩河真武支流钟家沟支流项目”,或者其他类似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都是要求给排水专业,为什么这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要求为环境工程?本项目不涉及任何环评方面的工作,为什么将注册环评工程师作为加分项?肯定就是为某家公司的人员定做的,强烈要求修改此不合理条件。建议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改为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删除注册环评工程师。
答:详见质疑三回复内容。
质疑六十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
①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总投资10亿以上的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或长度大于40公里以上的污水管网勘察业绩每有1个得0.5分,此项最高得0.5分。
②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总投资10亿以上的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清淤及处置工程、污泥处理厂工程、水系循环及补水工程、流域水系连通工程、水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等)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0.5分,此项最高得0.5分。
③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投资额10亿元以上含黑臭水体治理得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含河道治理、河道景观、排涝泵站、截污管道、蓄水闸坝、调蓄池等)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勘察、设计业绩;PPP业绩;EPC+0的业绩均满足要求。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可提供相关批复性文件(初设批复或概算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请问,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六十三:企业资信(2分)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得1分,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得1分;最多得2分。
重庆本土的设计院中只有中冶赛迪是唯一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满足此项要求;这是为中冶赛迪量身定做的条件吗?各级领导知道你们这样设置吗?这种有明显指向性的条件有失公平、公正原则,请招标人去除具有明显定制嫌疑的条件。
答:详见质疑九回复内容。
质疑六十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商务部分评分企业资信(2分)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得1分,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得1分;最多得2分。
请问:以设计、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来设置得分,完全是为某个综合甲级资质的公司量身定做,排斥绝大多数的潜在投标人,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破坏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请招标人去除此项要求。
答:详见质疑九回复内容。
质疑六十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同类型:总投资不低于2.5亿元或单个合同长度不小于5公里;
工程类别:河道、流域或河道消落区的生态环境整治或综合整治或黑臭水体治理的工程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商务部分评分
“企业业绩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
①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总投资10亿以上的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或长度大于40公里以上的污水管网勘察业绩每有1个得0.5分,此项最高得0.5分。
②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总投资10亿以上的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清淤及处置工程、污泥处理厂工程、水系循环及补水工程、流域水系连通工程、水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等)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0.5分,此项最高得0.5分。
③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投资额10亿元以上含黑臭水体治理得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含河道治理、河道景观、排涝泵站、截污管道、蓄水闸坝、调蓄池等)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勘察、设计业绩;PPP业绩;EPC+0的业绩均满足要求。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可提供相关批复性文件(初设批复或概算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请问:资格要求的业绩可以用业主证明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为什么商务评分的企业业绩不能用业主证明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前后要求不一致。建议商务评分的企业业绩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可以提供业主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六十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项目团队配置(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0.5分。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请问:本项目是截污干管建设完善、管网清淤、河流治理、水质提升、生态修复的项目,为什么项目负责人要求环境工程专业正高+注册环评?此项要求与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严重不符。环境工程专业正高+注册给排水+注册环评+注册咨询,本项加分条件不合理,一定是为某公司量身定制,希望招标人取消将“环境工程专业正高+注册环评”作为加分项。这样设置商务条件完全是顶风作案,违法乱纪,破坏重庆的招投标市场秩序。强烈要求招监、公管办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去除具有明显定制嫌疑的加分条件。
答:详见质疑三回复内容。
质疑六十七:企业资信(2分)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得1分,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得1分;最多得2分。 相较于招标人最近发出的招标文件,都没有此项甲级资质要求的评分,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异?明显是为某家大型勘察设计公司私人订制,必须删除此项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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