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关于保险金信托业务系统开发项目的采购”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邀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随着我司与信托公司合作的保险金信托业务量逐步增加,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监管要求、提高业务操作效率、增强信息管理能力、避免操作风险,个险核心系统拟增加有关信托公司相关信息的录入、维护、查询等功能菜单。同时,可在系统中设置与信托公司合作的产品清单以及签署协议的保全项,并对可操作的保单以及信托公司对应的保全项、理赔报案、理赔申请以及保单查询展示进行对应规则校验与流程控制。
3、投标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类、服务类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原则上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参加此项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具有为金融保险企业合作经验;
(5)应能满足项目内容中所要求的全部功能或是能够完善要求的全部功能且不会产生二次开发费用。
4、投标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及项目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5MB以内)和电子版的项目报名表送达至:Rui.Shi@sleb.cn;项目报名联系人:石蕊 联系电话010-59128138;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者,我司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投标人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废除投标资格。
6、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投标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供应商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