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C202104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改造工程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应采购单位要求,此项目重新启动,特此通知。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以新工程量清单为准(注:清单、图纸在更正公告附件中,如图纸、工程量清单不符时,以清单为准。如图纸及清单中出现品牌、型号、产地仅供参考。)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提供拟派驻本项目人员中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变更为:“提供拟派驻本项目人员中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21年6月22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谈判时间变更为:2021年6月30日9时30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 1780459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59-6363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文富
电 话:1780459051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林小宁
电话: 0459-636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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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