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详情 |
公示标题 : | 中国电信许昌分公司2021年魏都区鄢陵县管道购置项目 | 创建日期: | 2021-06-17 16:24:11 |
中国电信许昌分公司2021年魏都区鄢陵县管道购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本项目于2021年4月13日发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1年4月14日至4月19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参与本项目各标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均不足3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 本项目于2021年5月20日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1年5月21日至5月25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参与本项目各标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均只有1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失败。 由于两次公开招标失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对参与本项目各标包第二次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直接定向谈判。因此谈判小组对该投标人进行了定向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 标包1:鄢陵县金雁通信开发有限公司 标包2:许昌市高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标包3:许昌市宏大伟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标包4:河南正旭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1,共4天。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 4.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5303711795 邮箱地址:zhangchl.zgtj@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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