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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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审核:汪平编审:刘军霞 王大建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1条的规定,招标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评标办法的细化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2.2.2综合评分表 报价部分报价评分点:“评标价平均值:除按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细化为:“评标价平均值:除按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以本补遗书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各潜在投标人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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