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监狱购买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服务以及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6月16日 17:17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广州监狱购买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服务以及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广州监狱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 17:1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叠景路134号和丰国际大厦20楼01房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02日 14: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叠景路134号和丰国际大厦20楼01房 |
预算金额 | ¥60.4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吴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9001359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广州监狱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西村南京路14号大院广州监狱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26283615 张警官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尚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叠景路134号和丰国际大厦20楼01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9001359 吴工 |
附件: |
附件1 |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_广州市财政局_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20】3号文)附件1.xls |
附件2 | 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广东省广州监狱购买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服务以及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叠景路134号和丰国际大厦20楼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监狱购买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服务以及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尚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广州监狱的委托,拟对广东省广州监狱购买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服务以及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监狱购买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服务以及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604000元。 采购数量:一项 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广东省广州监狱购买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服务以及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 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
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单样检测服务(荧光定量基因扩增法)
2.新型冠状病毒抗体IgM、IgG单样检测服务(化学发光法)
| 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如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合作期内结束,则此项检测服务合作自动结束)
| 54万元
|
其他外送检验服务:
3.穗医保规字[2021]3号文第二大类第五项检验、第六项血型与配血、第七项病理检查等
| 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采购人自有检验设备无法满足检验需求时,将标本外送检验)
| 6.4万元
|
备注:
为确保以上需求的实现,采购人将通过本项目采购确定一家中标单位、一家备选单位。中标单位无法满足需求时,采购人将委托备选单位实施相关检测入外送检验服务。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如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合作期内结束,则此项检测服务合作自动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 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1 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提供2021 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按招标文件《磋商资格及文件声明函》进行声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招标文件《磋商资格及文件声明函》进行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3、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供应商需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能查询的全国核酸检测机构,查询网址为http://gjzwfw.www.gov.cn/fwmh/healthCode/indexNucleic.do;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至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叠景路134号和丰国际大厦20楼01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叠景路134号和丰国际大厦20楼01房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叠景路134号和丰国际大厦20楼0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广州监狱
地址:广州市西村南京路14号大院广州监狱
联系方式:020-26283615 张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尚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叠景路134号和丰国际大厦20楼01房
联系方式:020-89001359 吴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20-89001359
附件下载:广州市医疗保障局_广州市财政局_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20】3号文)附件1.xls 附件下载:磋商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