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东升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DS-2021FW-01)更正公告
2021年06月16日 17:30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东升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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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州市东升医院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 17:3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6月1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康小姐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62313760-807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东升医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016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31700054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6231376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121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DS-2021FW-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东升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部分事项发生变更。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技术评价表第3项“通过的省级药检部门质量标准符合品种数量”评分细则(采购文件第41页),现更正为:“500个以下不得分,达到500个得2分;501-550个得4分;551-599个得6分;600个及以上得8分。注:提供省级复核备案明细表。”
2、技术评价表第7项“科研能力”评分细则(采购文件第41页),现更正为:“投标人具有国家级CNAS实验室,得6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实验室CNAS证书复印件。”
3、价格评审第4.7项(采购文件第43-44页),现更正为:“4.7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评审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评审价)×价格权值×100,注:本项目以投标综合折扣率作为价格评审的计算依据。即价格评分=(基准折扣率÷评审折扣率)×价格权值×1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16日2021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东升医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016号
联系方式:020-3170005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联系方式:020-6231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小姐
电话:020-62313760-807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