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工程组态软件采购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工程组态软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XBFY-KY-05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与此次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工程组态软件采购。
2、项目背景概况: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工程是根据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规划启动的项目,是强化油气生产前端管控、优化生产组织结构、控制运行成本和降低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按照油气生产物联网系统架构和建设规范,需要在油气生产前端仪表、传感器和控制器布设的基础上,利用组态软件完成生产数据的采集、显示、控制等相关应用,及数据在生产管理子系统的深层应用。
3、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的组态软件主要用于数据采集与监控子系统的开发,并将其部署应用于大庆、辽河、长庆、塔里木、吉林、大港、青海、华北、冀东、浙江、煤层气11家油田7709口井、955座中小型站场、28座大型站场共计1099405个点的数据采集、功能组态、监控、站控系统集成与数据交换等功能。
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指定地点。
5、计划服务期限:签订合同1个月内提供软件,进行安装测试、开发应用,6个月内完成全部11家油田部署实施工作。
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中石油相关要求及招标人服务要求。
7、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长期从事石油行业组态软件开发与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2、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需提供由总公司/母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
3、投标人须是组态软件研发原厂商单位,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界面为中文。须具备设计、开发大数据、计算机集群资源管理的资质,有能力完成招标的软件升级开发、应用、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如投标文件对此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否决。
4、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具有软件产品认证证书;具有高新企业认证证书;具有315全国征信系统认证的AAA级资信等级证书或提供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近五年无不良履约记录。
注:评标委员会将在现场进行复审,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在国家或认证企业网站查询不到的,否决其投标,并视为虚假投标,追究其责任。)
5、业绩要求:
(1)近三年来(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和结算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应保证材料真实性)
(2)有10年以上石油行业自动化项目实施经验,在石油行业有300套以上销售案例,至少在3个以上油气田实现规模化应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6、标的物需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所提供产品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投标书中提供投标产品的详细产品配置清单、软/硬件环境参数要求等内容,并依据产品实施经验提供合理、优化的配置方案建议。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资不抵债情况,须提供近三年来(2018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良好的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用情况截图。如投标人在此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现在状态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及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则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在现场进行复审)。
10、本次招标一年内如果由于技术更新换代、硬件设备和软件升级,在技术指标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前提下,中标方如果愿意按照招标价格执行采购合同,则直接签署合同。中标方如果不愿按照招标价格执行招标结果,则招标方重新进行招标。
11、其他要求:
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 不接受未领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④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公休日不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在招标代理公司处领取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工作的通知》(物装函[2020]1号),本项投标仅接受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2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3、4、5、8、9条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626505642@qq.com进行报名,请在邮件正文中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通过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投标文件暂定以邮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务必于2021年7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邮寄至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物流中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应按项目提交伍万元整(¥5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或银行转账。中油内部单位执行《中油财[2009]185号》文件。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7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石油科技宾馆4楼会议室。
3、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项目暂定以钉钉会议的方式开标,不进行现场开标;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在进入钉钉开标时,须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远程会议,并保持网络畅通,麦克风及视频功能良好。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银行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帐户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路支行
账号:040460122000005946
行号:314821005054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535号
联系人:邓铁柱
邮编:730020
电话:18601290467;010-51551230-88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室
联系人:薛鹏飞、王伟
邮编:730070
电话:18153965725、15002687574
电子邮件:626505642@qq.com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