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公司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修理、修缮)服务集中招标
塔里木油田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修理、修缮)服务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JT18-FW13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公司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修理、修缮)服务项目涉及勘探事业部、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克拉、迪那、博大、英买、塔中、哈得、东河、轮南、泽普油气开发部等项目实施单位,预计2021-2022年(1年度),工作量140井次。
2.2 招标范围:根据甲方安排,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报修采油气井口装置的维修(修理、修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对采油气井口装置进行拆卸、清洗、检测(不包括无损检测)、维修、组装、试压(水密封)、喷漆、存放等;
(2)负责采用车床加工或补焊等方式对采油气井口装置及阀门修理;
(3)自行建立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修理、修缮)所需的固定场所,以及维修所需的设备设施、工用具、检测仪器(无损检测仪器除外)等;
(4)负责提供维修过程中更换的配件;
(5)负责修复采油气井口装置的发井、回收装卸车;
(6)负责甲方生产厂区到乙方维修场所的装卸车和卸车的吊装机具;
(7)负责采油气井口装置维修(修理、修缮)信息和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录入管理;
(8)协助甲方分析采油气井口装置的失效原因。
2.3 服务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塔里木油田公司矿权范围内各区块。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证书扫描件,HSE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及考核通过证明。
3.3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至少有一井次的采油气井口装置维护维修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经业主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间、作业井号、作业内容、井口装置压力等级、作业井次;(2)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及签字盖章页)。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塔里木油田公司取消(或暂停)准入资格或禁止、暂停交易的状态。
3.4.2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4.5 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未发生事故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未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6. QHSE要求
3.6.1 具有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6.2 承诺中标后实施项目时,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QHSE管理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出现任何环境事故事件,同时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后果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对我单位的处罚。(提供组织机构、职责相关资料和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②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③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④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⑤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⑥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⑦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⑧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3.7.2 资质资格核查、安全生产记分要求:
①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②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前,投标无效。③承包商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9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6月13日08:00至2021年06月18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4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1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7.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电 话:280166917@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