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看守所巡控中心监控拼接大屏改造配置工程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723]ZHCG[GK]2021001-1)
一、项目编号:[350723]ZHCG[GK]2021001
二、项目名称:光泽县看守所巡控中心监控拼接大屏改造配置工程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723]ZHCG[GK]2021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科瑞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邵武市李钢西路日出东方1栋106室 | 5768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723]ZHCG[GK]2021001-1 包1
福建科瑞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 | 液晶显示器 | 详见标书 | 详见标书 | 1(批) | 576860 | 57686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吴国仕 (包1) |
评审专家: | 田恒鸿,虞建伟,吴斌,伍智强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等由中标供应商支付。2、代理服务费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723]ZHCG[GK]2021001-1 包1 :8716元
收取对象: 福建科瑞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光泽县公安局
地址:光泽县文昌路47号
联系方式:18159909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联系方式:1865066136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8650661366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