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不正常行李运送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深圳分公司不正常行李运送服务。
1.2 项目编号:CZ2021002107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2年预算约46万元,拟选1家服务商。(框架合同,以实际结算为准)
目的地
| 采购预估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 最高总价限价
| 时效
|
(单位:单)
| (单位:元(含税),人民币)
| (单位:元(含税),人民币)
|
宝安区、光明新区
| 299
| 150
| 44850
| 3小时
|
南山、福田
| 300
| 200
| 60000
| 3小时
|
罗湖、盐田、龙岗、龙华新区、坪山区、大鹏新区
| 370
| 300
| 111000
| 4小时
|
东莞
| 250
| 350
| 87500
| 3小时
|
中山、广州、惠州、佛山、河源、清远、肇庆
| 200
| 500
| 100000
| 8小时
|
珠海
| 15
| 600
| 9000
| 6小时
|
香港、江门、韶关
| 10
| 800
| 8000
| 8小时
|
云浮、阳江
| 10
| 1000
| 10000
| 8小时
|
汕尾、陆丰
| 10
| 1200
| 12000
| 10小时
|
汕头、揭阳
| 10
| 1500
| 15000
| 10小时
|
澳门
| 2
| 1300
| 2600
| 10小时
|
合计
| | 459950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公开竞价为框架采购,采购人发出的预算金额仅为在框架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并不作为采购人向竞价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竞价人在本次框架采购中中标,竞价人承诺:同意本框架合同不作为采购人向竞价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采购人在框架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竞价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
4、同一位旅客的行李为一单。
5、如双方在未来实际的合作中有新增的送件地点未在本表格中标明的,双方同意参照本表格中距离类似相近地点的价格据实结算。
1.6 服务地点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所有南航或部分南航代理航空公司未能同航班准时交付行李的地面专车配送服务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 二十四小时制,随时为甲方提供服务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竞价。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5可24小时提供服务(提供承诺函)。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4日23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航深圳地面服务保障部
地址:深圳宝安机场航站四路南航货站楼
邮编:518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女士,0755-29777873
EMAIL:liufangfang@csai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