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 |
采购单位 | 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2021-06-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06-10 08:30:00至2021-06-17 18:00:00 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06-22 09:0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预算金额 | ¥32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8-6222106 |
采购单位 | 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姚县金碧镇龙祥路2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8-6222106 |
代理机构名称 | 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楚雄高新区黎明路天惠酒店二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8-3375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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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22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楚柏采字【2021】48号
项目名称: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2
最高限价(万元):32
采购需求:听证室建设项目,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
2.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6-10 08:30至2021-06-17 18: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或授权权及经办人身份证等证明原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6-2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06-2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保证金金额:6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收款单位: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牡丹支行 银行帐号:25160 3240 92000 87779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6-22 09:00 其他: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龙祥路2号
联系方式:0878-6222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高新区黎明路天惠酒店二楼
联系方式:0878-337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师
电 话:0878-622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