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渠道线上线下营销技能赋能培训项目(四次比选) 比选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渠道线上线下营销技能赋能培训项目(四次比选)(项目编号:0724-2100X08N1796,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8.6万元(含税价)。
采购内容:在新形势下,需要线上营销方式与传统线下营销紧密结合,扩大客户接触面,需对营销人员进行立体化赋能,增强客户服务能力和融合拉新能力,提升线上线下协同营销实战能力,需采购相关能力提升培训为一线销售员工赋能。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5天内完成所有课程培训。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8.6万元(含税)。
注:参选人参选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参选。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所投标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度以来最新一期的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参选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2.5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人/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参选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参加参选。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其他要求: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6)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比选文件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5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招标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交易二期平台(http://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以下简称“二期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已在平台注册过的参选人按照《中国电信电子交易平台参选人操作手册(二期)》(平台操作指南—参选人专区)进行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 2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 3 | 参选人联系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 1.本表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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