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2021年06月09日 16:08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
¥95.0334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祥伟
项目联系电话
0591-22067172
采购单位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2206717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7278232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1]FXZB[GK]2021003-1)
一、项目编号:[350121]FXZB[GK]2021003
二、项目名称: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1]FXZB[GK]2021003-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香槟路19号南港科研楼第五层
95033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1]FXZB[GK]2021003-1 包1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90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847
项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950334
五、评标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闽侯县林祥伟 (包1)
评审专家:
阮向红,陈明贵,陈柯星,林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 ②计算标准:100万元以内按照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以内按照0.8%收取。 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④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117010100100003202;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1]FXZB[GK]2021003-1 包1 :14255.01元
收取对象: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方式:0591-22067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联系方式:0591-8727823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刘滢
电话:0591-87278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