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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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南靖县
公告时间
2021年06月09日 10:07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
¥39.1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960113726
采购单位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山城镇江滨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60113726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6-2631717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结果公告(合同包[350627]HC[GK]2021004-1)
一、项目编号:[350627]HC[GK]2021004
二、项目名称: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三、采购结果
[350627]HC[GK]2021004-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省国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孵化基地崇敏街4号厂房
391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627]HC[GK]2021004-1 包1
福建省国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90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抽检监测样品种类、数量及检测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抽检样品涉及生产、流通、餐饮环节。
抽检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要求执行。抽样机构及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实施抽样,履行法定手续;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承检机构出具不合格食品检验结论前必须进行复验复核,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1
项
检验工作由中标的检验机构负责,优先安排质保期短、致病菌高等高风险项目的检验。
391600
五、评标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金涛 (包1)
评审专家:
赵少兵,龚丽卿,杨小玉,戴建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627]HC[GK]2021004-1 包1 :5874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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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山城镇江滨路68号
联系方式:13960113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0596-2631717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6-263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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