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港市龙湖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由中交(龙港)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投资,由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龙港市龙湖新区,根据《龙港市龙湖区块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龙湖片区建设内容:包括公共建筑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和配套附属工程等3大项目,共计18个子项目建设。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76419平方米(约1764.62亩)。新建公共建筑项目4处(含市民广场),用地面积298624平方米(约447.93亩),总建筑面积6033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13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2000平方米;新建市政道路11条,用地面积399174平方米(约598.76亩),道路长11646米,宽18-50米;桥梁3座,桥梁面积5676平方米;新建绿化工程24处,绿化面积478619平方米(约717.93亩),新建河道驳坎长6346米以及土地平整面积3259.97亩。
(2)招标内容:本次数量暂定50000立方,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供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供货周期视询价单位施工进度而定,以项目完工为准)。分一个包件,拟选择1家供应商。
(3)质量要求:
1.用于混凝土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提供出场合格证及复验报告。
2.从搅拌地点运至浇筑地点,砼从搅拌机中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下表规定:
砼强度等级
| 气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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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25摄氏度
| 高于25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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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C30
| 120min
| 9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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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C30
| 90min
| 6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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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单位所有试验检测工作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且提供合格的试验检测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试验,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规范及设计规定的要求后方可使用。
4.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应采用品质稳定的普通硅酸盐商品混凝土或硅酸盐商品混凝土,碱含量不大于0.60%,熟料中 C3A 含量不应大于 8.0%。其余技术要求尚应符合 GB 175-2007 的规定,不应使用其它品种商品混凝土。同一构造物应采用同一品种商品混凝土、掺和物、外加剂。
5.细骨料:细骨料应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河砂,也可使用经专门机组生产、并经试验确认的机制砂,其细度模数为 2.6~3.1,含泥量不应大于 2.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0.5%(高性能混凝土),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14684-2011的规定。
6.粗骨料:粗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空隙率小于 43%,碎石压碎指标小于 20%,卵石压碎指标小于 14%,粗骨料母岩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应不小于 1.5,含泥量不应大于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0.5%,针片状含量宜小于 10%;粒径宜为 5mm~31.5mm,连续级配,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37.5mm,且不应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 3/4。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14685-2011 的规定。
7.用的骨料应在施工前进行碱活性试验,应优先采用非活性骨料。不应使用碱-碳酸盐反应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 0.20%的碱-硅酸反应活性骨料。当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反应膨胀率在 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宜大于 3.0kg/m3(特大桥、大桥和重要桥梁不宜大于 1.8kg/m3),且应经碱-骨料反应抑制措施有效性试验验证合格。
8.混凝土拌和用水应符合 JGJ 63-2006 规定要求。混凝土拌和物(含封锚混凝土)中各种原材料引入的氯离子总量不得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 0.06%。
9.混凝土矿物掺和料应采用性能稳定的粉煤灰,粉煤灰氯离子含量不宜大于 0.02%,其余性能应符合 GB/T 1596-2017 中 Ⅱ 级粉煤灰的规定。
10.外加剂应采用品质稳定、且与胶凝材料具有良好相容性的产品,其质量、性能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4)到货地址:浙江省龙港市龙湖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中交四航局施工现场指定位置(东海大道附近)。
(5)计量方法:以卖方提供的运输小票为准,买方过磅复核。
(6)付款方式及结算:月结。每月5日结算上月01日至上月30日经买方验收合格的商品混凝土数量,结算后买方凭卖方提供的全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30日内支付该结算款的80%,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17%货款,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期为六个月。
卖方凭货物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结算单收取相关款项。如卖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规定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①买方应缴纳的税款;②相关滞纳金;③税务罚款。
货物税票开具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321294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电 话:020-28126983
开户行:建行广州昌岗路支行
账 号:44001430402050201440
(7)现场踏勘:各供应商与现场项目部联系:常夏杰:18060908769,吕少华:18942354212,自行进行踏勘,相关费用自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物资合格供方。
(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为大型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的业绩(提供近2年至少两个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0万。
(3)财务能力要求: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一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10)其他要求:无。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审查不通过,不再进入评标环节。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须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2日14时00分前汇款至指定账号(点击参与投标后汇款前请确认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购买标书,成功购买标书的供应商于2021年06月7日至2021年06月12日14时00分通过登录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开始时间为:2021年06月12日14时00分开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7日14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8/PMS/或http://ec.ccccltd.cn);开标时间为 2021 年06月 17日14时00分。
(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广州之窗
五公司联系人:余佳宾电话:19905002103
项目现场联系人:吕少华:18942354212,吴宇强:15980108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