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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03标段“1#主干道、1#集装箱堆场、1#件杂货堆场及供电照明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工程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工程立项的批复》(皖发改基础函[2012]775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交建管函〔2017〕7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巢湖市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巢湖市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03标段“1#主干道、1#集装箱堆场、1#件杂货堆场及供电照明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1DFWGZ00946/ JG2021-06-0717
2.2项目名称: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03标段“1#主干道、1#集装箱堆场、1#件杂货堆场及供电照明工程”(二次)。
2.3建设地点:合肥港巢城港区。
2.4项目概况: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工程位于合肥市巢湖城区东南裕溪河左岸,安徽省巢湖市辖区。上游紧邻合肥港巢城港区一期工程,下游毗邻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码头。距离上游城市已建成的亚父路大桥约680米。工程所处水域属于合裕线航道裕溪河段(巢湖船闸至裕溪河入江口),距上游巢湖闸约4公里,下游距离长江入江口约57公里。二期工程陆域共占地约21.75万平方米(326.3亩)。
2.5项目建设规模:码头岸线总长180m,新建2个2000吨级(水工结构兼顾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配套建设堆场、道路、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物,设计年通过能力为集装箱5.2万标箱、件杂货54万吨。
2.6招标范围: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03标段“1#主干道、1#集装箱堆场、1#件杂货堆场及供电照明工程”(二次),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干道、1#集装箱堆场、1#件杂货堆场以上区域周围道路所在场地的铺面结构以及相关配套工程,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段。
2.8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6月(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
2.9招标项目概算:人民币2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要求详见下表(公告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类别 资格条件
1 资质
要求 (1)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
要求 近3年(2018年至2020年)任一年不得亏损(投标人提供最近连续三个年度财务报告,若2020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的,则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报告)。
注:提供近3年度(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最近连续三个年度财务报告,若2020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的,则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报告)。
3 业绩
要求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必须独立完成过一个场区堆场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场区堆场(或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必须提供:
①施工合同;
②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
③中标公告截图(或评标结果公示截图);
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上最晚时间为准。
4 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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