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线圈非接触传输单元12项组件物资采购
单线圈非接触传输单元12项组件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钻采院物采招字2021-3-14号
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委托,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物资采购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单线圈非接触传输单元12项组件物资采购;
种类及规模:单线圈非接触传输单元12项组件共计98套;
预估总金额:人民币490万元(含13%增值税);
标段数量:不划分;
*交货地点:四川省广汉市;
*交货期: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交货,单次接到订货通知单后90天内交货;
交付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止。
*2.2计费依据:采用固定总价计费方式,含13%增值税,含运费。
2.3拟采购配件种类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高性能磁芯 | 附件2:技术规格书和数据单 | 套 | 10 |
2 | 高性能李兹线 | 套 | 10 |
3 | 单线圈接收端骨架 | 套 | 3 |
4 | 单线圈发射端骨架 | 套 | 3 |
5 | 电源保护模块 | 套 | 8 |
6 | 电源转换模块 | 套 | 8 |
7 | 电源逆变模块 | 套 | 8 |
8 | 电能发射模块 | 套 | 8 |
9 | 电能接收模块 | 套 | 8 |
10 | 信号发射模块 | 套 | 8 |
11 | 信号接收模块 | 套 | 8 |
12 | 无线传输调控模块 | 套 | 16 |
合计 | 98 |
2.4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钻采院物采招字2021-3-14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或被代理制造商无以下情形:
(1)近一年内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行贿记录的;
(2)投标截止时,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质量抽检不合格,且未复检或复检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受到通报、处罚,且未完成整改的;
(3)近一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6 月 07 日至 2021年 06 月 11 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 14 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标书购买款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出,汇款时请注明“单线圈非接触传输单元12项组件物资采购招标文件费”。缴费后将以下资料盖鲜章的扫描件PDF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标书汇款凭证、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领取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潜在投标人成功转款并提交了完整的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成功,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只针对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以邮件的方式回复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招标文件,超过24小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收到,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收件邮箱地址错误导致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请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回函格式详见附件:《投标回函格式》;否则招标人可视为其不参加投标处理。
4.4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080865201 邮箱:2201968249@qq.com |
开户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账号: | 631502161 |
缴费账户: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分公司 |
4.5 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 2 日内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潜在投标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06 月 29 日 10 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44楼4401A),方式为现场送达。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近3个月内任一时间缴费证明)复印件。
5.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投标人应提交 1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项目合同主体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代收。
(1)以现金转账形式提交的: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账 号:51001828601051505373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838—5152022
投标人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单线圈非接触传输单元12项组件物资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 06 月 2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44楼4401A)。
七、中标后签约单位
中标供应商按通知与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 招标机构: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8号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44楼4401A |
邮编: | 618300 | 邮编: | 610094 |
联系人: | 鲍俊锟 0838-5151524 | 联系人: | 王老师 028-62053379 |
电子邮箱: | baojk_ccde@cnpc.com.cn | 电子邮箱: | 2201968249@qq.com |
招标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06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