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高县七仙湖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智慧旅游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宾市翠屏区抗建路55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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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5252021000669 |
项目名称 | 高县七仙湖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智慧旅游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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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1580000 |
最高限价 | 1580000 |
采购需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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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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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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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