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320202100014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7月-2024年7月甘孜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商政府采购项目(甘政采招〔2021〕6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20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
1.原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7.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10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原件)。”更正为:“7.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原件)。”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7.5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10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原件)。”更正为“7.5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原件)。”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中“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10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原件)。”更正为:“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原件)。”
4.其他事宜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6月03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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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 | 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2号工商大厦6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芳;联系电话:0836-2832617,1356868012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1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列先生;联系电话:0836-2860333,1315840051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冬玲 |
电话: | 0836-2835631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