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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一号产业园第三标段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一号产业园第三标段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6-02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丰县新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6-0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徐州丰县经济开发区一号产业园第三标段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所属区域:江苏-徐州-丰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丰县新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301031900443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丰县经济开发区一号产业园第三标段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4439项目名称丰县经济开发区一号产业园第三标段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4439002001;标段名称工程监理一标段;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6月1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6月16日
工程类型工程监理
公告信息

丰县经济开发区一号产业园第三标段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丰县新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丰县经济开发区一号产业园第三标段建设项目已经丰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丰行审备[2021]10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该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的投标。

2、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丰沛河南路南、兴业路西;

3.2工程规模:平光制药东地块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 93.74 亩,总建筑面积约 41076.36 ㎡,建设标准厂房 39205.99 ㎡,配套办公、门卫等附属用房 1870.37 ㎡,容积率 1.28,建筑密度 64.18%,绿地率 5%。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约 9035 万元,本标段监理合同估算价约 84.76万元。

3.3招标范围(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

3.3.1 设计阶段:协助发包人在设计阶段对相关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文件和方案设计的一致性、符合性、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等、核查承包人提供的中标资料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设计文件与方案设计文件和设计任务书比对的差异、有无漏项设计、有无偏差等,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

3.3.2 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参加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参加工程验收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等);

3.3.3保修阶段:上述所有工程保修阶段的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计阶段的配合等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

3.3.4 其他服务项目:协助发包人编制上述工程建设前期(含设计文件审查、总承包合同审查等)、建设期、建设后期各项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发包人指令或统筹安排办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事务和业务。

3.4总工期要求:同工程总承包工期。

3.5监理服务期: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绿化养护期满止。

3.6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监理共分三个标段,平光制药东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为一标段,双正机械北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为二标段,京味福南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为三标段。本标段为一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从一标段至三标段依次开标、评标,前一个标段中标后继续参与后一个标段评标,但是不得再次中标。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国监证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c、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4.8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投标人自 2018 年6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单项监理合同的监理费用不小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务【以中标通知书、委托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关监督部门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同时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5.6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5.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开户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 60340188000145375-0017787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8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为2021年 6月1日至2021年6月16日 。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6月16日 0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1年 6月 9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 94-96分

B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 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4009980000。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新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孵化器3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宋云鹏

电 话:0516-689123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楼1102-1103室

联 系 人:尉勇立

电 话:0516-83886900



2021年 6月1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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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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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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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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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
特殊公告[0]

丰县经济开发区一号产业园第三标段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丰县新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丰县经济开发区一号产业园第三标段建设项目已经丰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丰行审备[2021]10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该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的投标。

2、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丰沛河南路南、兴业路西;

3.2工程规模:平光制药东地块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 93.74 亩,总建筑面积约 41076.36 ㎡,建设标准厂房 39205.99 ㎡,配套办公、门卫等附属用房 1870.37 ㎡,容积率 1.28,建筑密度 64.18%,绿地率 5%。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约 9035 万元,本标段监理合同估算价约 84.76万元。

3.3招标范围(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

3.3.1 设计阶段:协助发包人在设计阶段对相关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文件和方案设计的一致性、符合性、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等、核查承包人提供的中标资料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设计文件与方案设计文件和设计任务书比对的差异、有无漏项设计、有无偏差等,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

3.3.2 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参加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参加工程验收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等);

3.3.3保修阶段:上述所有工程保修阶段的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计阶段的配合等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

3.3.4 其他服务项目:协助发包人编制上述工程建设前期(含设计文件审查、总承包合同审查等)、建设期、建设后期各项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发包人指令或统筹安排办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事务和业务。

3.4总工期要求:同工程总承包工期。

3.5监理服务期: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绿化养护期满止。

3.6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监理共分三个标段,平光制药东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为一标段,双正机械北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为二标段,京味福南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为三标段。本标段为一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从一标段至三标段依次开标、评标,前一个标段中标后继续参与后一个标段评标,但是不得再次中标。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国监证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c、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4.8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投标人自 2018 年6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单项监理合同的监理费用不小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务【以中标通知书、委托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关监督部门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同时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5.6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5.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开户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 60340188000145375-0017787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8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为2021年 6月1日至2021年6月16日 。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6月16日 0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1年 6月 9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 94-96分

B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 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4009980000。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新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孵化器3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宋云鹏

电 话:0516-689123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楼1102-1103室

联 系 人:尉勇立

电 话:0516-83886900



2021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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