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和平区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编号:0615-214121060094)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15-21412106009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14121060094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2.0万元 最高限价:7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72 | 72 |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为满足医院业务的发展要求,适应广大群众的就诊需要,需进行牙科综合治疗台设备的新增和更换,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以下优惠政策不同时享受)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销售商的: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所投产品: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有效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7日到 2021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方式:发售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12号 联系方式:王博文 022-23332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22-27230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珊、田赛超、王宇婳 电 话:022-27230193 采购文件下载 治疗台招标文件-终稿.doc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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