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5-26,截止日期:2021-06-07,公告主要内容为:昌吉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铁路护路工作站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昌吉-吉木萨尔县,所属行业分类:铁路,招标编号:XJMC(ZFCG)2021-001-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木萨尔县铁路护路工作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C(ZFCG)2021-001-1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铁路护路工作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88651.13
最高限价(元):888651.13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88651.13
单位:座
简要规格描述: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以及绿化、其中:停车场2个、篮球场1个道路硬化、围栏安装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6%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相关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6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企业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区外投标单位提供经备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信用中国”网近期报告加盖单位公章(进入“信用中国”,点击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保存完整网页截图;进入“信用中国”,在输入单位名称查询并下载信用报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期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以上资料原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套留存,以上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限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保证金咨询电话:0994-2228090。
4、账户单位: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账号:513010100100262490 行号:30988500301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吉木萨尔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 址:锦绣路书院街政法委办公楼
联系方式:(0994) 6924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6室)
项目联系人:高瑾
电 话:0994-222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