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委托发布,2021-05-25,截止日期:5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厦门2021年度执行救助保险,所属区域:福建-厦门-翔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招标编号:[350213]XMZS[DY]2021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21年度执行救助保险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213]XMZS[DY]2021001
2、项目名称:2021年度执行救助保险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1 | | 1000000 | 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2021年度执行救助保险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8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 (1)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且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2)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05-14 18: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05-24 23:55。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05-25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显示信息为准)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05-25 09:30,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显示信息为准)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姓名:柯先生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祥吴一路3号
联系方法:0592-7182021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曲先生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法:0592-2200055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