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娄底市涟源市人民医院(迁建)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和涟源市人民
医院新院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涟源市人民医院(迁建)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和涟源市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已由涟发改审[2017]105号、涟发改审[2021]3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涟源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规[2019]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底市涟源市人民医院(迁建)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和涟源市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 招标编号:TPPCG-2021-020
2.3 建设地点: 涟源市石马山街道办事处竹檀村和马家境村
2.4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娄底市涟源市人民医院(迁建)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和涟源市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总建筑面积138275 m2。其中主要单体建筑具体指标如下:新建一栋1+4F的门诊综合楼,建筑面积29801.92 m2,建筑高度20.0m;新建一栋1+16F的住院楼,建筑面积60611.86 m2,建筑高度72.65m;新建一栋3F的感染楼,建筑面积5596.08 m2,建筑高度12.5m;新建一栋5F的后勤管理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9558.14 m2,建筑高度20.55m;新建一个一层(局部二层)的门诊综合楼、住院楼、后勤管理教学综合楼共用大地下室,建筑面积32507 m2,建筑高度5.5m。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及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挂网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图(含消防)设计、采购、土建(包括三通一平、室外配套工程、排水涵剩余部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装修装饰的建设内容总承包(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检测、施工、消防、弱电、医气、施工图审查等工作)至工程(含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直至本项目完全交付使用(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包含并不仅限于以下设计内容:建筑工程设计、结构设计、消防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强弱电设计、室外管网道路、园林绿化设计、智能化工程设计、节能设计、基坑支护、给排水、暖通空调、动力及医疗气体、人防、电梯、绿色建筑设计(满足绿建一星的要求)等本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可参考初步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挂网图纸)。 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材料。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区域内的建筑、结构、消防、装饰装修、强弱电、室外管网道路、园林绿化、智能化工程、给排水、暖通空调、动力及医疗气体、人防、室外标识系统及预留预埋、地下室土方及基坑支护、室外工程等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但不包括征地拆迁、医疗设备设施、办公家具及设备、建设期贷款利息。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达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3设备采购安装: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以及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8计划工期:总工期1156日历天,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工期。
2.8.1施工图审查周期:50日历天,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修改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纸审查。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包括整个施工期),缺陷责任期二年。服务要求、设计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发包人工程建设需要。
2.8.2 施工工期:110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包含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适用于设计单位)(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3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3.6.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配置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且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暂不需要提供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等)。3.6.2设计项目部人员不少于7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设计负责人1人,其余6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证书(建筑、结构、 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经济)。3.6.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3.7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施工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有相应资质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再和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时只能用其中一个资质)。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3.7.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3.7.2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3.7.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7.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3.7.5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7.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承诺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8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1项要求。3.9省内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查询为准;3.10 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无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性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没有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3.11 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5月25日以来(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4)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单位;
(6)被责令停业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按照建市规[2019]12号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5.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电子保函形式。5.1投标保证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http://ldggzy.hnloudi.gov.cn/ldjyzx/zxzx_tzgg/202012/9692b606e04e4e8fbb34433b0fb03658.shtml),以电子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时,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5.2联合体投标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1003604928@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涟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738-6447488。
10、其他要求
10.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10.2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招 标 人:涟源市人民医院
地 址:涟源市交通路
联 系 人: 聂主任
电 话: 1387382858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鑫天大厦四楼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1850738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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