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5-1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高新区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36,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申请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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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高新区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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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36 |
2、项目名称:高新区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957,600.00元 |
最高限价:95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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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高新区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项目 | 957600 | 95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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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基本概况:本次采购为高新区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项目,共一个包(标段),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包括基础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备生产(采购)、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服务建筑户数3800户。 5.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自2020年4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5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4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分别附入响应文件(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应清晰完整,否则视同未提供)。 3.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或查询扫描件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图或查询扫描件的相关信息应清晰完整,否则视同未提供)。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1年05月19日 至 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
3.方式:本次采购通过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18567666420,18567666421)。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2021年0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1年0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开标室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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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
地址: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与新华东路交叉口 |
联系人:修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433250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块6号楼2601号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1563798332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15637983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