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2021-TZ01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军粮仓储配送应急保障中心二期项目工艺设备(转向装仓机、移动式升降输送机、登高车(伸缩式)、冷库升降平台、电动叉车、电动托盘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第一章谈判邀请: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1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在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王小姐0592-2219823。
2.采购文件中第一章谈判邀请:提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延期至:2021年5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采购文件中第一章谈判邀请: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更正为“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中报价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更正为“3.5若接受联合体谈判,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报价人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的身份响应。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合格的报价人相关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报价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如联合体各方中没有一方符合特定条件的,该联合体响应无效。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报价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3)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内容应由联合体中具有该资质要求的报价人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包含此项内容。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报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报价人确定资质等级。”;
5.“采购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中*6、报价人须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所有设备免费维护期至少2年(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易损件除外)免费售后维护服务(免费维护期起始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间提供一切免费的维修和升级服务。”更正为“*6、报价人须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所有设备免费维护期至少2年,报价人承诺如提供的设备为经销代购设备,需按其厂家标准要求确保售后服务的维修及升级,零配件需从厂家正规渠道获取,保证产品质量(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易损件除外)免费售后维护服务,(免费维护期起始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间提供一切免费的维修和升级服务。”;
6.采购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采购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三社路378~398南50米”更正为“采购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后溪大道1500号”)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军粮供应站(业主)、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后溪大道1500号
联系方式:0592-2210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系方式:黄超群,0592-2298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黄小姐
电话:0592-5719732、579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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