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省道SLD5青银高速威县连接线等2条路段安防工程及邢台市省道S328隆昔线等2条路段灾害防治工程招标公告,I1301000075030730001G01,
邢台市省道SLD5青银高速威县连接线等2条路段安防工程及邢台市省道S328隆昔线等2条路段灾害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省道SLD5青银高速威县连接线等2条路段安防工程及邢台市省道S328隆昔线等2条路段灾害防治工程已由邢台市交通运输局以[2021]18号、[2021]19号、[2021]20号、[2021]2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冀交公路【2020】254号、冀交公路【2020】31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邢台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省道SLD5青银高速威县连接线K1+315至K10+165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位于威县境内;邢台市省道SL05邢临高速大葛寨互通至清河K0+000至K19+812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位于威县、清河县境内;邢台市省道S329南石线K82+145至K83+650段灾害防治工程位于沙河市境内;邢台市省道隆昔线K73+065至K75+785段灾害防治工程位于内丘县境内。
2.1.2 建设规模:邢台市省道SLD5青银高速威县连接线K1+315至K10+165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邢台市省道SL05邢临高速大葛寨互通至清河K0+000至K19+812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邢台市省道S329南石线K82+145至K83+650段灾害防治工程、邢台市省道隆昔线K73+065至K75+785段灾害防治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工期3个月,缺陷期6个月,本次招标对该项目四个标段的施工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邢台市省道SLD5青银高速威县连接线等2条路段安防工程及邢台市省道S328隆昔线等2条路段灾害防治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管护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需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确认);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一标段、二标段: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且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或公路施工(须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
三标段、四标段: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且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0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①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②项目总工:中级职称,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4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07 00:00至2021-05-12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交通招投标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公路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高庄桥路75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滨河青青家园综合1号楼308室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1 |
联系人: |
范占锋
| 联系人: | 刘意 |
电话: |
0319-3898310
| 电话: | 0319-5278888 |
传真: |
0319-3898310
| 传真: | 0319-527888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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