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油城分局机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05月06日 17:13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油城分局机房建设项目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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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油城分局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06日 17:1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乌鲁木齐米东区中颐北路乾和家园F区F14号楼1-3单元302室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07日至2021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6.5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孙共青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3382836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油城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宇杰0991-6903094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世纪华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米东区中颐北路乾和家园F区F14号楼1-3单元302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共青0991-3382836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油城分局机房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米东区中颐北路乾和家园F区F14号楼1-3单元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Z(TP)2021-105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油城分局机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机房建设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件并加盖公章,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至 2021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中颐北路乾和家园F区F14号楼1-3单元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中颐北路乾和家园F区F14号楼1-3单元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米东区中颐北路乾和家园F区F14号楼1-3单元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查询网页件等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新疆世纪华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油城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联系方式:张宇杰0991-69030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华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米东区中颐北路乾和家园F区F14号楼1-3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孙共青0991-3382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共青
电 话: 0991-338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