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4272021000134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南县建制镇垃圾中转建设项目(工艺)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23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
1、现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二)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3”-“垃圾压缩箱”-“2.箱体及后门采用Q355最新国标钢板,其主要材质的屈服极限≥330N/mm2;箱体底板厚度≥45mm, 侧板厚度≥3mm。”更正为“2.箱体及后门采用Q355最新国标钢板,其主要材质的屈服极限≥330N/mm2;箱体底板厚度≥5mm, 侧板厚度≥3mm。”
2、现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二)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4”-“垃圾箱移箱装置”-“2.箱体及后门采用Q355最新国标钢板,其主要材质的屈服极限≥330N/mm2;箱体底板厚度≥45mm, 侧板厚度≥3mm。”更正为“2.箱体及后门采用Q355最新国标钢板,其主要材质的屈服极限≥330N/mm2;箱体底板厚度≥4mm, 侧板厚度≥3mm。”
3、现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履约能力”-“1.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近3年内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共2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2.供应商获得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全国十佳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全国服务AAA级示范单位荣誉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更正为“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近3年内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共2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4、现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技术部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23.4分,每一项负偏离扣0.3分,扣完为止。”更正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31.2分,每一项负偏离扣0.4分,扣完为止。”
5、现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国家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8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6分。 注: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颁发的最新文件为准(提供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相关认证证明材料) ”更正为“国家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4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0.8分。注: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颁发的最新文件为准(提供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相关认证证明材料)”
6、现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投标文件的规范性”-“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包括按招标文件进行装订、排序等要求),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更正为“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包括按招标文件进行装订、排序等要求),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7、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请谅解,希望各供应商理解!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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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南丝路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4-457563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89号13栋14楼14、1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28-61524101(报名咨询)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0833-2485290/2350977-811(文件咨询)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