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牌楼学生公寓1号楼、2号楼项目电梯设备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牌楼学生公寓1号楼、2号楼项目电梯设备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2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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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牌楼学生公寓1号楼、2号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校内磋商采购,现对本项目磋商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项目名称: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牌楼学生公寓1号楼、2号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项目编号:ZH202102003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1日
四、原公告地址:南京农业大学采招网(http://zbb.njau.edu.cn/pgoods/9386.jhtml
http://zbb.njau.edu.cn/aaa/9446.jhtml)
五、更正内容:
(1)原为: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设备制造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签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1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同一电梯品牌只接受一家单位报名,以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为准;(提供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专项授权委托书格式不作要求,如果同一品牌电梯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只算制造商为有效投标);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5、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03月01日(含)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注: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应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品牌的业绩;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可提供所投电梯的代理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下列条款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近两年承接过的工程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③、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④、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⑤、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改为: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投标须另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资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设备制造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签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1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同一电梯品牌只接受一家单位报名,以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为准;(提供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专项授权委托书格式不作要求,如果同一品牌电梯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只算制造商为有效投标);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6、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03月01日(含)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注: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应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品牌的业绩;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可提供所投电梯的代理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下列条款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近两年承接过的工程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③、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④、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⑤、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原为:
八、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开标时,投标单位所报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接受审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或未在投标截止之前递交的身份证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5月13日14时0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即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1928产业园8号楼5层502会议室
改为:
八、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开标时,投标单位所报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接受审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或未在投标截止之前递交的身份证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5月14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即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1928产业园8号楼5层502会议室
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农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三楼
招标人邮编:210095 代理机构邮编:210001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陈琳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明月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439589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476186
特此公告。
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牌楼学生公寓1号楼、2号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变更公告(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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