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1-03-30 至 2021-03-31 | 撰写单位: |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李艳双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margin: 0 auto; .subtitle{.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 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 relative; width: 250px; height: 250px; margin-left: calc(100% - 200px); margin-top: -120px;.tableRight{float: 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 text-align-last: justify;.tableBottom{float: right;div[size="A4"] { background: white; width: 17.18cm; height: 24.62cm; margin: 0 auto; padding: 2.54cm 1.91cm; overflow: hidden;.table2{height: 25px;p{height: 30px; 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81-00041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供应商名称:沈阳昕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119号
中标(成交)金额:1,449,272.1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工程类
名称:B99其他建筑工程
施工范围: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地面工程、天棚工程、墙面工程、其他工程、门窗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竣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巴英君
执业证书信息:1449272.13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希魁、代许萍、蔡凤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拟收取中标服务费1449272.13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49,272.1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公安局
地址:新民市公安局辽河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24-27510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2752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双
电 话:15566005747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21.3.12.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供应商名称:沈阳昕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证明1.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证明2.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