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3月03日 22:0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大东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3日 22:01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1日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洲项目联系电话024-23814518转205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边东街20号甲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716413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A1507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814518转205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3-02 至 2021-03-08 撰写单位: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罗洲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04-000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位于大东区边东街20号甲,职工总人数81人,现公开对外招聘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有经营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服务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对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进行服务。现更正为: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位于大东区边东街20号甲,职工总人数约81人,现公开对外招聘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对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进行服务。2、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服务需求,★二服务需求中(二)采购人要求1、食堂运营外包要求中①早餐标准:粥品一道、面条类、小馄饨、疙瘩汤等一种、自动饮品机饮品一种、菜品三种(根据季节变化调剂冷热菜品)、基础面食一种、风味面食一种(饼类或西点类)、鸡蛋(茶蛋、煎蛋)一枚。②午餐标准:主食(米饭+面食)+主荤菜品一道+副荤菜品一道+素菜一道+拌菜一道+炖菜一道+汤品一道第三部分执行要求。现更正为:1.供餐时间:早餐 07:30 时至 08:00 时;中餐 11:30 时至 12:30 时。 2.早餐:主食标准三种:面食、粥品、汤品;菜品标准:拌菜四种;早餐配备鸡蛋。中餐:主食标准两种:大米饭、面食(两样);菜品标准:四菜一汤,保证二荤二素,另增加拌菜二种,中午配备水果或酸奶,每周配备两种粗粮。 3.中标方配备人员必须持健康上岗证。 4.饭菜要保质保量,力求做到多样化,按季节更换菜式。3、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二服务需求中(二)采购人要求质量标准增加如下内容:1.中标方对所属聘用人员必须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2.中标方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并持有相关上岗资格证。中标供应商要依法纳税,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保及购买意外险。 3.中标方的各类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要注意仪容仪表。 4.中标方负责服务招标方的职工食堂,每日供应服务单位早餐和中餐,严禁对外营业和在食堂区域内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做其他用途。 5.招标方提供场地、水、电、煤气、现有设备、设施、物品,中标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设备、设施、物品签订交接清单,如有遗失或损坏,中标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4、采购文件内容最终以本次发布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望各投标供应商周知。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03日 14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确保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边东街20号甲 联系方式: 024-88716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A1507室 联系方式: 024-23814518转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洲 电 话: 024-23814518转20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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