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申请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股东构成表及相关无以上情形的声明函)
(三)应答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前)、依法纳税、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经济纠纷(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应答人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应答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六)应答人的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七)应答人须提供2019年度完税证明文件(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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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应答人提交报名资料,且报名资料确认通过才允许获取采购文件。
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应答人营业执照;
3)提供满足应答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对应答人是否符合“应答人资格要求”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应答人符合获取采购文件的初步要求,应答人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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